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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人,城区将严查这些行为,速看!

仙居发布 2022-05-28




仙居县城区环境秩序

综合整治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我县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创建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文化品位、市民文明素质,决定从2021年8月19日起开展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县城主城区范围。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占道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摆摊设点;对私自占道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二)综合整治违法停车、非法营运行为。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在停车泊位线外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行的一律予以拖移;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应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规范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依法查处非法运营行为。


(三)综合整治环境污染。严禁在公共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焚烧秸秆;拆迁、施工现场必须洒水抑尘,不得噪音扰民;工程运输车辆必须封闭运输,不得带泥行驶,严禁抛撒滴漏。


(四)综合整治乱搭乱建乱倒乱占行为。严禁在道路两侧等公共场地违章搭建构筑物;禁止在停车位摆放物品、停放非机动车等“占位”行为;不得沿街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禁止在城市河道倾倒垃圾。


(五)综合整治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行为。严禁损坏公共绿化设施;依法查处擅自占用绿地、往绿地倾倒污水垃圾、破坏绿化设施等行为。


(六)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建成区范围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临街的露天市场、广场、停车场等要落实好“门前三包”。


三、整治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配合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对抗拒、阻挠、破坏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对非法占有公共资源、损害城市形象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采用“随手拍”形式,关注“文明仙居”微信公众号,登录云平台“文明督导”即可使用“随手拍”举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即可使用“随手拍”举报。



仙居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仙居县公安局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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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仙居

编辑:郑燕睆

审核:季颖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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